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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燃氣工程設計鄭州華筑新能源燃氣工程設計為了加強對鄭州燃氣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 程中的質量意識,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規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華筑新能源必須按照鄭州燃氣工程設計圖紙、發包意見書約定的范圍、施工技術標準、國家行業規范及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規定進行各項工序報驗,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不得超范圍施工。 針對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的考核華筑鄭州燃氣工程設計部門也參與了意見,特制定如下: 因工程施工質量或施工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影響日常運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200-5000元的經濟處罰: 一、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用戶有責投訴的; 二、因施工管理問題造成立管遺漏通氣的; 三、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管道堵塞或氣小影響用戶用氣的; 四、因施工管理問題造成管道被違章占壓的; 五、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管道漏氣的; 六、外表工程中的用戶外墻立管未按規定安裝到位影響點火通氣的(無人戶應將室外管接至用戶廚房外窗臺下,并在竣工回單中注明); 七、表出戶用戶進戶管未按規定安裝總閥、悶頭或管道安裝不到位的; 八、室外表工程中室外表箱未按規定標清用戶門號或門號標錯的; 九、工程投運后發現其它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情節與本條相同或相近的,可參照本條執行。 |